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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68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公告编号:2023-063

  

  股东宁波星图群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星图荟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3.6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5,785,756股。

  ● 股东宁波星图群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图群英”)和宁波星图荟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图荟萃”)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星图群英和星图荟萃均系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星图”或“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且中科星图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其间接持有中科星图股份。星图群英、星图荟萃非中科星图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科星图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中科星图副董事长、总经理邵宗有先生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2023年12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公司总股本由365,438,526股调整为366,444,477股,本文所有相关信息均按照股权激励调整后的总股本数进行计算。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星图群英持股比例由17.98%减少至15.40%,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6日,转让方所持中科星图股份的数量、占中科星图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方星图群英、星图荟萃均系中科星图员工持股平台,其中星图群英持有中科星图股份比例超过5%;且中科星图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通过星图群英、星图荟萃间接持有中科星图股份。中科星图副董事长、总经理邵宗有先生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星图群英、星图荟萃非中科星图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科九度(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科院空天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于星图群英行使所持公司股份表决权实际上与中科院空天院保持一致,故星图群英与中科院空天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宁波星图群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转让后,宁波星图群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7.98%减少至15.40%。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40.55元/股,为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1.65元/股的78.51%。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4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33家、证券公司32家、保险机构12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60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3年12月5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5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9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3.6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578.5756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实施细则》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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