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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为子公司美锦美和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111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美锦美和(佛山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美和”)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美锦美和正向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以下简称“南海农商行”)申请项目贷款5.8亿元,期限为10年,公司及子公司佛山市美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美锦”)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南海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时美锦美和拟以其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美锦氢能科技园一期项目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与南海农商行签订抵押合同。由于目前该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产权手续尚未完善,拟先将佛山美锦持有的美锦美和100%股权质押给南海农商行,与南海农商行签订质押合同,待不动产抵押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解除该股权质押担保手续。

  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子公司美锦美和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美锦美和(佛山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锦丽;

  成立日期:2022-12-20;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C6CYAE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金和社区金溪路8号首层之二;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佛山市美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佛山美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7,680.96万元,负债合计0.96万元,流动负债合计0.96万元,无金融机构借款,净资产7,680.00万元;2022年全年未实现营业收入,无利润总额,无净利润。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合计82,294.55万元,负债合计63,375.63万元,流动负债合计63,375.63万元,无金融机构借款,净资产18,918.92万元;2023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7.02万元,利润总额-1,411.27万元,净利润-1,081.0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美锦美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美锦美和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被担保对象美锦美和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二级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66,41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32.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45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11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15:00。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jenergy@mjenergy.cn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3-110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子公司美锦美和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美锦美和(佛山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美和”)正向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以下简称“南海农商行”)申请项目贷款5.8亿元,期限为10年,公司及子公司佛山市美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美锦”)拟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南海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时美锦美和拟以其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美锦氢能科技园一期项目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该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与南海农商行签订抵押合同。由于目前该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产权手续尚未完善,拟先将佛山美锦持有的美锦美和100%股权质押给南海农商行,与南海农商行签订质押合同,待不动产抵押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解除该股权质押担保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为子公司美锦美和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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