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0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董事长励民先生、董事黄旭先生现场出席;董事刘越女士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独立董事高启全先生、黄兴孪先生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张崇松先生、简欢先生现场出席;监事方赛鸿先生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林玉秋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海闽先生、胡秋平先生、方强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陈锋先生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 5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阿强、仲路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7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3,000份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有部分激励对象未在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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