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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同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3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接到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提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查,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议案提交至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2023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接到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查,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议案提交至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2023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接到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查,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议案提交至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023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5,696,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8%,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相关议案现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议案提交至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其余事项不变。

  根据上述情况,现将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与第十九大街交汇处三晖工业园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以上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4、议案5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3、议案4、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 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 2023年12月20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 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 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与第十九大街交汇处三晖工业园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光路与第十九大街交汇处三晖工业园

  联系人:李琳

  电话:0371-67391360

  传真:0371-67391386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7”,投票简称为“三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以为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3 年12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86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详见下表: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二、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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