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28号1号楼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卫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王亚洲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航天软件增加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航天软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因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航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已回避表决或未参与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鹏、王冠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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