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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1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3年12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关于提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邱奕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2月12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邱奕博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邱奕博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邱奕博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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