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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十三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3-05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于2023年9月4日生效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原审计委员会委员蒋建琪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不再符合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并选举董事陆家华女士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缪兰娟(主任委员)、应振芳、蒋建琪

  调整后:缪兰娟(主任委员)、应振芳、陆家华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3-05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3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9:30-17:00

  2.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1号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ir@chinaxpp.com)或传真方式(0571-28801057)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12月25日17时)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邹勇坚     李菁颖

  电话:0571-28801027      传真:0571-2880105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香飘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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