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3-1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本次担保为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智能”)为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授信事宜,嘉拓智能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嘉拓智能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83,000万元。2023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13,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2.8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8.47%。本次被担保人深圳新嘉拓2023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授信事宜,嘉拓智能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嘉拓智能为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控股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83,000万元。2023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担保金额为113,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50,000万元。具体请参考阅公司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新嘉拓
注:上述系深圳新嘉拓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 签署人:
保证人: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深圳新嘉拓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深圳新嘉拓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五、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深圳新嘉拓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150,000万元。具体请参考阅公司于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2.8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8.47%。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3-13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阳阔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持有公司股份961,571,75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37,995,646股的44.98%。本次质押完成后,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阳阔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242,489,320股(含本次),占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数量961,571,752股的25.22%,占公司总股本2,137,995,646股的11.34%。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梁丰先生关于其办理股票质押事宜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胜越”)、南阳阔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阳阔能”)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如果上述数据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南阳阔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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