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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6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6人。

  4、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中兴华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2月13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于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2年末,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7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8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包含本公司在内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颖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用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治安,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服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1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重庆港九、中国船舶、中国出版、金钼股份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并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并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支付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共15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年,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中兴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中兴华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兴华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兴华及大信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由于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执业规范,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且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大信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大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六)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2日,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七)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说明:公司将对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方法参考法人股东执行;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3年12月27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 系 人:陈敏、丛爱飞

  联系电话:0535-8630939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对身份及签到入场。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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