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3-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所持公司6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2%)于2023年12月4日10时至2023年12月5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公开拍卖,根据该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首轮拍卖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2023-088)。
公司于近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佳源创盛所持公司60,000,000股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拍卖基本情况
2、拍卖公告的主要内容
详见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该拍卖事项处于拍卖阶段,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如本次司法拍卖成功,佳源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股份291,786,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及一致行动人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4、本次拍卖的部分股份为限售股,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拍卖的股份依照相关规定暂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存在无法解除限售的风险,敬请意向竞拍人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3-091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作出二审裁定。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176,023,704.5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年3月,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就其与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城城投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水城城投公司向美丽生态建设支付建筑安装工程款、勘察费、设计费、停工损失、延期支付利息等合计人民币224,527,632.60元。
2023年10月,美丽生态建设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黔02民初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解除原告美丽生态建设与被告水城城投公司于2018 年2月8日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红桥东路二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项目)》;2、被告水城城投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美丽生态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款158,727,005元;3、被告水城城投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美丽生态建设按如下方式计算的延期付款利息:以上述第二项未付建筑安装工程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85%从2020年6月17日起计算至该建筑安装工程款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3月31日17,043,801.4元;4、驳回原告美丽生态建设的其他诉讼请求;5、案件受理费1,164,438.1元,由原告美丽生态建设负担252,898.1元,被告水城城投公司负担911,54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10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3-069)。
二、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水城城投公司因不服上述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美丽生态建设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黔民终7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撤销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黔02民初37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1,164,438.1元,予以退回。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裁定为二审发回重审。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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