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反担保对象: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反担保金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信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事宜拟向首创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反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不包含本次反担保,公司已实际为首创担保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上述担保为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云信息因经营发展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授信类型为担保授信。首创担保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向首创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反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及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反担保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反担保债权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5日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5323
4.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03B-03G
5. 法定代表人:臧晓松
6. 注册资本:100,230.8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首创担保的股东为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HYPERLINK “https://aiqicha.baidu.com/company_detail_29699240906053“ \t “_blank“北京市谷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远担保有限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昌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 与公司的关系:首创担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 首创担保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3日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WY582X
4.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院3号楼6层605-1
5. 法定代表人:邹珍军
6.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及与公司的关系:青云信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 青云信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云信息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首创担保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拟为上述融资担保向首创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反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云信息目前尚未签订授信协议,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后续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债务人、担保人和反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及担保人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反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要,此次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为本次融资事宜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帮助其良性发展,本次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云信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事宜向首创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与反担保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反担保风险可控,反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宜提供反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青云科技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9.73%、5.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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