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威廷、叶奕廷、王丽英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就该议案组织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本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购买商品、销售产品、商品、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4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为不含税价格;
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截止2022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3、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对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本年年初至2023年11月30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瑞昱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弘忆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3、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
4、炬创芯(上海)微电子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人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1号)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089.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602.3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486.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2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炬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证券产品等)。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六、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炬芯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同意将“面向穿戴和IoT领域的超低功耗MC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1号)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089.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602.3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486.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12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合肥炬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炬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面向穿戴和IoT领域的超低功耗MC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近年受国际经济、行业环境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对应产品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需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来调整募投项目的执行时间。同时,随着行业技术的革新,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对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技术和方案作进一步优化调整,以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和市场应用面,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2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履行临时监事会通知程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琛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8日
至2024年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登载《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瑞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珠海辰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和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出示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于2024年1月5日17:00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nvestor.relations@actions-semi.com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应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须在2024年1月5日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注:上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9085
联系电话:0756-3673718
邮箱:investor.relations@actions-semi.com
联系人:XIE MEI QIN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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