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凌玮科技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概述
1、投资目的: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在确保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理财的产品种类:仅限存款、国债、保本型理财产品、货币型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4、投资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授权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
二、委托理财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公司计划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的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2)公司财务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经营举措,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于2024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凌玮科技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蒋 向李 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凌玮科技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3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94,030,758.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资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48,120.56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475.76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9,403.08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万元,超额募集资金约33,952.12万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短期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因此,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期限内,投资额度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密切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并且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2024年度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凌玮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凌玮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名:
蒋 向 李 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3-68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13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存款、国债、收益凭证、货币型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等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委托理财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委托理财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密切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并且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且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委托理财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已采取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因此,同意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凌玮科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凌玮科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3-69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13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3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33.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94,030,758.2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41.7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资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48,120.56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475.76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9,403.08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万元,超额募集资金约33,952.12万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但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进度阶段性投入,短期内募集资金存在一定额度的暂时性闲置。因此,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暂时性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在上述期限内,投资额度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计划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密切跟踪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并且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且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已采取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凌玮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凌玮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已采取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且已采取了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保证资金安全。
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张崇岷:
白荣巅:
李伯侨: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3-72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30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公司总部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均需提供复印件,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3年12月27日17:00之前送达至公司)。
2、登记时间: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
联系电话:020-31564867
工作邮箱:zqb@lingwe.com
联系人:廖辉辉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73;投票简称:凌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四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表决结果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
(填报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私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3年12月2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户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以书面信函或发送邮件等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请于2023年12月27日17:00前将传回公司,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3-65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颖妮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给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委托理财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委托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确定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给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确定投资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月2日(星期二)14:30,在公司总部大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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