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致尚科技园A栋一层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潮先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019,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9,361,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3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5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6%。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61,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03,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5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6%。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993,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9%;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993,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9%;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992,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4,4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8%;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992,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4,4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8%;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992,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4,4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8%;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991,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8%;反对2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3,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2%;反对2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992,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9%;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4,4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98%;反对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993,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9%;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993,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5,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9%;反对2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欧阳紫琪律师和邓路宁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