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巨星转债”),受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情况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同时由于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主动减持及股份被动稀释导致持股变动累计达1.15%,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023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和邦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减持数量被动稀释超过1%的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63号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10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25%、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28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5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巨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48”,并自2022年10月3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2023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和邦集团股份减持计划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告中和邦集团计划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122,045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受“巨星转债”转股影响,上表中提及的“减持比例”按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即506,102,694股计算。
受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情况的影响,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9,447,077股。同时由于和邦集团主动减持及股份被动稀释导致持股变动累计达1.15%,未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和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即506,102,694股计算;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2023年12月13日总股本即509,447,077股为基数计算。
2、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巨星转债”转股而导致的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 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二)“巨星转债”目前还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 转股时间、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 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巨星农牧 公告编号:2023-092
债券代码:113648 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9,654,12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5.62%;贺正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1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4.19%。贺正刚先生持有和邦集团99%股权,系和邦集团的控股股东,与和邦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和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巨星农牧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披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其中,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122,0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和邦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减持数量被动稀释超过1%的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自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6日,和邦集团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035,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权益变动后,和邦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618,8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3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1、2023年8月7日,和邦集团与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向其转让持有的26,0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14%)公司股份。2023年9月20日,和邦集团与巨星集团完成了上述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以上数据来源于告知函,截至2023年12月13日,公司的股本总数为509,447,077股,上表中的持股比例是根据前述总股本数计算得出。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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