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12日以邮件、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期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2月25日。
《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2月25日。
《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月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7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12日以邮件、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瑞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8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日
至2024年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对象及其关联方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1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伟
联系电话:0763-3125887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86-763-3125901
邮政编码:511540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79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期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2月25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一) 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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