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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3-09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华菱线缆技术中心216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306,342,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7.3221%。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48,090,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2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8,251,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9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6: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7: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09: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10: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3、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4、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5、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9、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01: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与公司签署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9.02: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与公司签署的《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发出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1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262,795,200股。同意股数达到除关联股东以外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3、关于修订《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超文、刘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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