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亦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 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投资金额: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东亚药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申请。截止2023年7月12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690,000手,6,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票面金额发行,债券期限为6年。公司申请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81.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018.4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7月12日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 [2023]8458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亚药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现金管理投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96,662.21万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0.69%。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适度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亦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东亚药业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公司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东兴证券同意东亚药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及期限: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各投资主体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范围虽然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金额、期限及投资品种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各投资主体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次委托理财虽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池正明先生、池骋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估算金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仅为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估算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池正明先生的配偶梁玲飞女士持有其100%股权,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三)规定的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5,164.57万元,总负债1,941.44万元,净资产3,223.14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35.69万元,净利润-22.21万元。
2023年第三季度(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304.03万元,总负债2,133.98万元,净资产3,170.05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28.22万元,净利润-53.09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池骋
1、基本情况:
池骋先生,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10月-2007年7月,任浙江省三门东亚药业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10月-2006年12月,任台州市黄岩欧利医药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1月-2006年3月,任台州市泰明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1月-2008年9月,任浙江右手工贸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6月-2007年12月,任浙江东亚医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8月-2008年12月,任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4月-2014年1月,任上海开来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2月-2015年8月,任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04年8月至今,任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2月-2019年3月,任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台州市瑞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2015年9月-2021年10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2、关联关系说明:池骋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池正明先生之子,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一)和(四)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连续、稳定的开展,发挥资源效益,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关联方利益的情况,交易事项没有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或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认为:
1、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东兴证券对东亚药业2024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ACCA 200吨、7-ANCA 60吨技术改造项目”、“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年产头孢类母核产品180吨、年产氧头孢类母核产品100吨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前述项目结项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018.4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69%,未超过10.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18.4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1.1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4,092,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61,438,679.24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117,924.52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账户(账号为:1207071129000027135)人民币822,771,245.28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214,863.92元(其中公司基本户已预先支付1,725,471.7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2,438,456.8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2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东亚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及2021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中的2个子项目“年产200吨头孢克洛原料药项目”和“年产30吨头孢妥仑匹酯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总额22,870.00万元,其中,16,87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头孢类母核180吨、年产氧头孢类母核100吨技术改造项目”,6,000.00万元用于追加投资到“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ACCA 200吨、7-ANCA 60吨技术改造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变更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亚药业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3年12月14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此金额包括“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ACCA 200吨、7-ANCA 60吨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16,280.60元转入。
注2: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截至2023年12月14日,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于2022年9月转入“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
注2: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ACCA 200吨、7-ANCA 60吨技术改造项目”节余资金16,280.60元于2022年9月转入。
注3: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充分考虑资金结算及其他有效资源的综合利用。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另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6,018.41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正明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池正明、池骋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拟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如下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池骋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选举钱江犁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与独立董事冯燕(主任委员、召集人)、崔孙良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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