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78,871股,占本次注销前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份的0.1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3,254,000股变更为452,775,129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3年12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78,871股,现就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及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三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第三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和2019年12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以及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64)。
二、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0年2月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812,788股,首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成交的最高价为16.6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6.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09,361.2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本次回购期限自本董事会决议之日提前届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553,871 股,占公司总股本(453,353,000 股)的比例为 1.23%,回购最高价格 16.96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4.72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001.06 万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资金使用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最低限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三、 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为 2021年1月8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人数为180人、授予价格8.42元/股、授予数量为507.5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登记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78,871股。
四、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的决策与实施情况
1、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478,871股,自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0年11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未将回购账户剩余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的478,871股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3、2023年10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告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申请,将于2023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五、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份减少478,87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附: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本次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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