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祥路316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潘嵩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长胡伟先生、副董事长陈岩磊先生、董事符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江卫华先生、监事姚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2、议案1相关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京东卓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律师:仲伟华、李柯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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