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与香江富汇、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潭基可投资合伙企业以及壹方置业(深圳)有限公司相关各方签署了合伙协议,共同成立深圳市福田香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田基金”),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人民币认购有限合伙份额。该事项已经2018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18年1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及1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4、临2018-014)。
● 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收到福田基金的通知,福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及合伙结构发生变更。2018年6月8日,福田基金的合伙人签订相关协议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备案通知书编号:21801538977),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0)。
●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福田基金的通知,福田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及合伙结构发生变更。2022年10月10日,福田基金的合伙人签订相关协议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备案通知书编号:22207614255),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3)。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福田基金的通知,鉴于外部投资环境发生变化,合伙企业未开展实际业务,合伙企业拟进行注销。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截至本公告日,合伙企业工商注销相关事项已办理完毕。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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