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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3-046号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合肥业诺置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拟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3.48亿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7.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7.2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业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业诺”)作为借款人,拟向金融机构为土地证编号为“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198205号、皖(2020)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198210号”的地块申请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3.48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0个月,融资具体事宜以借款人与相应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为准。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和合作方股东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宇集团”)分别对主债权本金3.48亿元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与重庆华宇集团签订协议,明确在保证期间内双方均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承担保证责任;若任何一方承担了超出其所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则就超出部分双方有权互相进行追偿;逾期未付的,应按日万分之五向追偿方支付违约金。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可能产生的融资需要,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420亿元,其中预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60亿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参照董事会对经营层授权事项的“对外担保审批权”进行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于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十九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经营层审批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业诺置业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龙图路与潜口路交口淝南家园综合楼6楼601室

  3、法定代表人:杨文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0年6月30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7、股权结构: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0%,安徽业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

  9、被担保方经营情况:合肥业诺2023年11月末资产总额103,742.6万元,负债总额74,430.49万元,所有者权益29,312.11万元,营业收入107,441.37万元,实现净利润24,901.7万元,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合肥业诺置业有限公司

  2、担保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权本金:不超过3.48亿元

  4、担保方式: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5、反担保情况:无

  6、担保比例分摊情况:公司与重庆华宇集团作为共同担保人就担保比例分摊情况进行约定,明确在保证期间内双方均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承担保证责任;若任何一方承担了超出其所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则就超出部分双方有权互相进行追偿;逾期未付的,应按日万分之五向追偿方支付违约金。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融资担保的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业诺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融机构审批要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7.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7.23%。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9.85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2.76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余额为36.09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余额为18.33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十九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22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22年度)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3-045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合肥达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拟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2.5亿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7.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7.2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达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达桂”)作为借款人,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2.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融资具体事宜以借款人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为准。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和合作方股东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集团”)分别对主债权本金2.5亿元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与碧桂园集团签订协议,明确在保证期间内双方分别按51%和49%的比例承担保证责任;若任何一方承担了超出其所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则就超出部分双方有权互相进行追偿。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可能产生的融资需要,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420亿元,其中预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60亿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参照董事会对经营层授权事项的“对外担保审批权”进行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于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九十九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经营层审批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合肥达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包公大道与祥和路交口碧桂园新城十里春风商业楼S209

  3、法定代表人:陈磊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0年8月21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安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

  9、被担保方经营情况:合肥达桂2023年11月末资产总额179,830.06万元,负债总额118,030.06万元,所有者权益61,800.00万元,营业收入68,392.33万元,实现净利润6,937.16万元,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合肥达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担保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权本金:不超过2.5亿元

  4、担保方式: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5、反担保情况:无

  6、担保比例分摊情况:公司与碧桂园集团作为共同担保人就担保比例分摊情况进行约定,明确在保证期间内双方分别按51%和49%的比例承担保证责任;若任何一方承担了超出其所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则就超出部分双方有权互相进行追偿。

  四、融资担保的必要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达桂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融机构审批要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7.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7.23%。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09.85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2.76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余额为36.09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余额为18.33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十九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22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22年度)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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