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23年12月21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会议主持人:赵先民。
5.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同意选举马兰瑞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5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四流中支路2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青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0,250,6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3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0,141,7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6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8,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8,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8,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26%。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250,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250,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0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7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马兰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同意选举马兰瑞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马兰瑞女士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马兰瑞简历
马兰瑞,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1996年7月至2004年9月,任临沂公安干部中专学校助理讲师;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任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2月至2008年6月,任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科员;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华通集团派驻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任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任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青岛华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2年8月,任青岛华通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2021年3月至今,任青岛融资担保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12月至今,任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兰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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