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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股东为英飞拓系统81%股权收购方向公司提供补充担保及申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于出售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81%股权后可能被动形成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出售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81%股权后可能被动形成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经综合评估及审慎考虑,公司拟对出售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81%股权方案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关于出售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81%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出售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81%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出售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81%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关于股东为英飞拓系统81%股权收购方向公司提供补充担保及申请豁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于出售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81%股权后可能被动形成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出售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81%股权后可能被动形成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公司将继续推进英飞拓系统的出售事项,强化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升,促进英飞拓系统转型发展。

  除取消上述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不变。本次取消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0日的9:00~17:00;

  6.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11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3年12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11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在公司六楼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取消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详见2023年12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长刘肇怀先生和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英飞拓:关于取消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详见2023年12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长刘肇怀先生和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11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经综合评估及审慎考虑,公司拟对出售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100%股权方案进行调整。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关于出售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关于出售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将继续推进新普互联的出售事项,强化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升,促进新普互联转型发展。

  除取消上述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不变。本次取消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1日的9:00~17:00;

  6.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邮箱:invrel@infinova.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1811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3年12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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