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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股东信息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19,9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收到信息集团《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2月19日,信息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减持公司股份1,589,72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0.99%。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资产重组,信息集团分别于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9日与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签订关于转让公司股份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故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以上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的总股本160,998,315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注:1、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因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3.6737万股,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总股本由160,998,315股减少至160,561,578股。

  2、2023年12月5日,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将其持有的19,617,5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22%(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具体协议转让情况请详见《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3、2023年12月19日,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将其持有的11,270,369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02%(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具体协议转让情况请详见《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4、上表中的“当前持股数量”和“当前持股比例”为扣除前述已协议转让的股份。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资产重组,信息集团分别于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19日与国资公司签订关于转让公司股份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故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光股份

  股票代码:688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86号国资大厦18-20层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86号国资大厦18-20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持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实施国有资源整合、资产重组的目的,交易双方均受同一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所控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明确计划安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9,6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2%(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以下同理)。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0,887,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4%。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9日,国资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270,369股,增持后持股30,887,869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9.24%。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12月5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19,617,500股,增持后持股19,617,500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12.22%(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具体情形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上述情况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福光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少宏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李少宏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 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光股份

  股票代码:688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光股份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光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实施国有资源整合、资产重组的目的,交易双方均受同一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所控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福光股份股票0股,占公司总股本0%。

  上市公司于2023年8月4日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19,9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上述减持计划已于2023年12月20日提前终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270,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以下同理)。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9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70,369股,减持后持股0股,持股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0%。

  三、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12月5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617,500股,减持后持股11,270,369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7.02%(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具体情形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上述情况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福光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卢文胜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卢文胜

  签署日期:202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与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拟将其持有的11,270,369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18.9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2%(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以下同理)。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270,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6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2%(2023年12月5日,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将其持有的19,617,5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22%,具体协议转让情况详见《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0,887,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4%。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9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拟将其持有的11,270,369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18.9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国资公司,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2%,转让价款总计213,686,196.24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叁佰陆拾捌万陆仟壹佰玖拾陆元贰角肆分)。

  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均受同一控制人福建省国资委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因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3.6737万股,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12月22日完成回购注销,总股本由160,998,315股减少至160,561,578股。

  2、以上持股比例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

  二、 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福建省国资委持股100%。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主要股东:福建省国资委持股10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19日,公司股东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一) 本次股份转让数量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270,369股股份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至乙方名下,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7.0003%(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的总股本160,998,315股计算)。

  (二)转让价款

  本次转让系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标的股份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转让前后标的公司中的国有权益不减少。综合目标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转让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福光股份股票收盘价的80%,即18.96元/股,转让股份数量11,270,369股,转让价款总计213,686,196.24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叁佰陆拾捌万陆仟壹佰玖拾陆元贰角肆分)。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经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集团、国资公司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信息集团与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集团将其持有的19,617,500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国资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2.22%(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信息集团与国资公司的通知,双方已取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公司上市时的总股本153,581,943股为基数计算;

  2、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8月1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86,256股,减持后持股32,477,590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20.17%(按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的总股本160,998,315股为基数计算);

  3、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1月24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89,721股,减持后持股30,887,869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19.24%(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

  4、2023年12月5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617,500股,减持后持股11,270,369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7.02%(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160,561,578股计算);

  5、2023年12月19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11,270,369股公司股份,减持后持股0股,持股比例占总股本的0.00%,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上表部分数据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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