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制度内容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序号为1-4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宏建先生不再担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董事隋宏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王少劼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杨晓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9日

  至2024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1、现场办理登记:2024年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须在2024年1月5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发送至ir@sbt-sh.com)的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抵达公司、公司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信封上或电子邮件标题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恕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沧源路1488号

  电子邮箱:ir@sbt-sh.com

  联系电话:021-34668757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