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23-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二号 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寒穷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长李如成先生和董事邵洪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冯隽出席本次会议;副总裁胡纲高、财务总监杨和建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林群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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