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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3年12月9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下属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6,673,089.38元。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自2023年12月9日起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下属公司已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673,089.3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8%。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上述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3-042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

  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华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5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9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山西华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山西国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中昊盛”)项目的正常建设,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城燃”)于2023年12月22日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华新中昊盛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5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2年,华新中昊盛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向华新城燃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华新中昊盛已使用公司担保额度2,550万元,剩余额度27,45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华新城燃为华新中昊盛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华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220607390774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成智勇

  成立时间:2013年1月30日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凤城镇下李丘村银通大厦九楼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建设工程;煤层气(天然气)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煤层气(天然气)灶具、仪器、仪表设备的生产、加工、销售;特种设备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西华新城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晋城市中昊盛工贸有限公司持股49%。

  最近一年又一期企业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8,238.88万元;负债总额:33,178.10万元;净资产:25,060.7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76,461.82万元;净利润:6,711.75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5,697.47万元;负债总额:35,312.73万元;净资产:30,384.7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4,515.33万元;净利润:5,130.0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华新中昊盛申请的5,000万元贷款业务,由华新城燃在公司股东大会核准的担保额度内为其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5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2年。另一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新中昊盛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向股东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华新中昊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新城燃的控股公司,公司及华新城燃对华新中昊盛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目前,华新城燃为华新中昊盛所提供的担保行为基于开展公司业务之上,有利于华新中昊盛筹措资金,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华新中昊盛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向华新城燃提供反担保,提供的担保足以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59,041,770.88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7,877,817.54元,分别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4%和10.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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