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3-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8,709,560股。限售期为自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且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0年7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8,709,56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日(因2024年1月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900,000股,并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76,542,648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18,442,64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995,90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3,446,74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36个月,且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20年7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8,709,560股,股东数量为2名。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108,709,5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19%,将于2024年1月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该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3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数量为1,404,2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18,442,648股变更为419,846,848股。
根据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9日、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22日、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及授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545,091股,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29,545,091股股份已于2023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19,846,848股变更为449,391,939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时,本次上市流通的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张送根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公司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申报离职,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职期内和原任职期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上述规定。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人不会因为作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智汇合创的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
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同时本企业承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8,709,56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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