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95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IG开曼”)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41,665,83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268,222,941股,下同)的15.53%。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11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CIG开曼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8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27日发布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CIG开曼决定提前终止本次未完成的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5)。
截至2023年12月22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CIG开曼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6,577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23%【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268,104,941股,下同)的0.23%】;已累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2,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26%(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26%);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08,577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49%(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49%)。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1、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268,222,941股计算;
2、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268,222,941股计算;
2、上海康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康令科技”。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48.43元/股-67.85元/股,减持数量为616,577股,减持总金额为人民币38,648,255.82元;大宗交易的减持价格为42.84元/股,减持数量为692,000股,减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9,645,280.00元。
2、减持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268,222,941股计算,当前持股比例按公司当前股份总数268,104,941股计算。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2023年8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27日发布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CIG开曼决定提前终止本次未完成的减持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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