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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7日,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法务和审计部进行监督。本事项尚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投资方式: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法务和审计部进行监督。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和审计部将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法务和审计部进行监督。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82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通”或“公司”)于 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9,441,51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55,232,847.47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

  对于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法务和审计部进行监督。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法务和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品种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审批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这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发展及资金统筹安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长盈通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资金回报。保荐机构对长盈通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81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功文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项议案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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