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拟定<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4、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5、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董事汤玉祥先生、李盼盼先生、王文韬先生、申占初先生、位义辉先生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6、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5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59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和表决情况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玉祥先生、李盼盼先生、王文韬先生、申占初先生、位义辉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情况
受海外客车市场需求持续恢复、国内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出口销量超过预期,国内客户融资比例增加,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保理业务相应增加,公司拟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拟增加保理业务17,000万元。
单位:万元
注:①2023年1-11月实际交易额未经审计;②上述额度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主体。
三、关联方信息和关联关系
1、安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长兴北路中段艺茂国际仓A3-318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泉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9KNECYXT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商业保理业务。
成立时间:2022-01-06
股东情况:拉萨德宇新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2、盛德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10楼D室
注册资本:5,000万港币
执行董事:张国徽
注册号码:2672814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
成立时间:2018-03-28
股东情况:香港盛博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保理业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经营资质,发挥协同效应。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58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近期修订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12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为保障经营决策合规、科学、高效、有序进行,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情如下:
《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上述事项将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60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23-061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公司行政楼六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
至2024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五)登记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0日8:30-17:00。
(六)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电话:0371-66718281
传真:0371-66899399-1766
邮箱:ir@yutong.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宇通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61
联系人:张天瑞、李亚真、徐二林
特此公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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