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5,2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347,865.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852,134.13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6335号)。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公司已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4日及2022年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并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出部分系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将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种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可能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会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 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80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上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可能。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较低风险投资理财,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82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000,000.00元。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宜并同意将该事宜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2023年1-11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
3、 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分母为2022年的相应数据。
4、 深圳市典誉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典誉精密模具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少数股东侯二永。出于业务调整需要,与公司交易的主体由东莞市典誉精密模具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典誉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三)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注:1、上述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2023年1-11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典誉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侯二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认定深圳市典誉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 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典誉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以及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或者以订单的形式进行相关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展开的,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双方将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 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83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已有授信展期),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共享上述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并下发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将视公司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合理确定。
二、相关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杨虎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78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宏亮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喻立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18,000,000.00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81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有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鉴于公司出口业务要求以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 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 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公司坚持中性汇率风险管理理念,将分步骤、分层次,主动管理汇率风险。结合公司外币收支预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 流动性安排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 业务流程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 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 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业务开展规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与资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业务开展与公司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一) 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二) 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同时,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业务风险。
(三) 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从而避免或控制交易违约风险。
(四) 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任何外汇交易行为都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回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相匹配。
五、 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六、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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