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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 海泰发展               股票代码:600082             编号:(临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事参与审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2022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公司现已完成职业经理人李宏亮2022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由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职业经理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三部分组成。经核算,职业经理人李宏亮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91.95分(满分100分),年度绩效考核系数为0.625。拟依据此考核结果兑现。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2        证券简称:海泰发展     公告编号:2023-044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超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宏亮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议案,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东卫(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丹、吕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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