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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1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28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集团”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管理人已于2023年12月27日将1,315,910,257股转增股票由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以下简称“管理人证券账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背景

  2023年12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公司以现有股本1,537,279,65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4.4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2,213,682,706股股票,转增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增之后广田集团股份总数增加至3,750,962,363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其中:(1)897,772,449股股票将用于向广田集团普通债权人抵偿债务;(2)1,315,910,257股股票将由重整投资人分别受让并支付相应对价。

  2023年12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本次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共计转增2,213,682,706股股票,前述转增的2,213,682,706股股票已全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二、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2023年12月27日,管理人已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分别将1,315,910,257股转增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相应转增股票划转事项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管理人会尽快将相应数量的转增股票过户至其他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14号——破产重整事项等》的规定及相关协议安排。重整完成后,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广田集团股票;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广田集团股票。

  三、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四、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叠加实施的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 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1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完全消除,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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