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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3-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2023年1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公司总部大楼一楼多功能厅。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孝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97,652,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6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97,540,2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84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1%。

  四、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建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23,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387,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长高绿色智慧配电产业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23,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387,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金洲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金洲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23,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387,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总部技术中心和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7,623,6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387,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1%。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1、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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