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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3-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申请,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12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登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 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9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关于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亦不存在其他人员向其提前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基于其建议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9名激励对象外,其余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在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亦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任何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本次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3-067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的提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前述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公告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2:30开始

  (2)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号南方食品大厦五楼会议室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韦清文先生

  5、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情况如下表:

  

  2、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叶志锋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5),征集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的柳立辉律师、江思宇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和表决结果如下:

  

  (二)关于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的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并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上述议案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在审议上述议案1至议案3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李维昌(持股数180,000股)、李文杰(持股数45,000股)、周淼怀(持股数40,000股)、陆振猷(持股数17,300股)、覃跃扬(持股数21,700股)均已回避表决。

  4、公司已单独披露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的柳立辉律师、江思宇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及征集人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程序、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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