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童继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立峰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与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与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 本次会议议案1和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静、许自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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