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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东财卓越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4、对下属份额分类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份数占基金总份额份数的比例、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份数占基金总份额份数的比例均指占该类别份额份数的比例;对于合计数,指占基金整体的份额份数的比例。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仅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持有发起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前往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dongcaijiji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10-107)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会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

  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关于2023年岁末及2024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和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类型以各基金实际开通情况为准),并自该等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办理各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注: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二、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期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2024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是否暂停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如暂停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3、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为准。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调整相关基金交易业务安排并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新发基金或管理的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其他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开放情况请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10-107)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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