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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招募说明书全文已于2023年12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htcx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0-3333)咨询。

  基金列表如下:

  ★ 红土创新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转型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

  ★ 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

  ★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新科技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医疗保健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稳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红土创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丰源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丰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丰睿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稳益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 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htcx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www.htcx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一:相关基金名单(及费率调整安排)

  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8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的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 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港股市场实行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估价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b)只有内地、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开通港股通交易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d)投资者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标的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e)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红土创新智能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28日证监许可【2021】2250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8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注: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3年7月23日封闭运作期届满,自2023年7月24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申购费:本基金转为普通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之后将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赎回费:本基金转型后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交易证券、期货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等,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科创板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科创板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破发的风险(科创板新股采用询价模式,没有发行市盈率限制)、科创板上市规则下上市公司估值标准与传统估值标准不同、科创板机制下上市公司退市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以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为主要投资策略,需参与并接受发行人战略配售股票,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战略配售股票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战略配售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公司将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根据公司净资本规模,以及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特点,兼顾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控制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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