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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15:00。

  3、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8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甘胜泉先生

  7、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178,0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45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004,231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55%。

  公司股东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大会。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会议并进行见证。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173,769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9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甘胜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67%。

  甘胜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许华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67%。

  许华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张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67%。张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刘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67%。

  刘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叶志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67%。

  叶志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郭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67%。郭华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67%。刘卫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钟淑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67%。钟淑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陈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7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67%。陈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关于确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确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七、《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17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康敏律师、况阳春律师见证并出具《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60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严厚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严厚盛先生简历如下:

  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2月生。现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行政经理兼供应链管理物控副经理,曾任职于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严厚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甘胜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甘胜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许华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委员:董事甘胜泉先生、董事张忠先生。

  2、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郭华平先生,委员:独立董事刘卫东先生、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

  3、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卫东先生,委员:董事甘胜泉先生、独立董事郭华平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郭华平,委员:董事甘胜泉先生、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

  以上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甘胜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忠先生、杨大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李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鄢继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钟淑红女士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钟淑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于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甘胜泉先生(董事长)、许华英女士(副董事长)、张忠先生、刘勇先生

  2、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郭华平先生、刘卫东先生

  上述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委员:董事甘胜泉先生、董事张忠先生。

  2、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郭华平先生,委员:独立董事刘卫东先生、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

  3、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卫东先生,委员:董事甘胜泉先生、独立董事郭华平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郭华平,委员:董事甘胜泉先生、独立董事叶志镇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钟淑红女士(监事会主席)、陈清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严厚盛先生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甘胜泉先生

  2、副总经理:张忠先生、杨大谊先生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程健女士

  4、财务总监:鄢继光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李玲女士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电子邮箱:hyjx@haiyuan-group.com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甘胜泉先生因任期届满及相关规定,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甘胜泉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周雪红先生、刘公羽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刘公羽先生继续担任信息数据部主管职务。

  上述离任监事周雪红先生、刘公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委员、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1、甘胜泉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11月生,工商管理学士。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江西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滁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苏州海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平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余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荫县赛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州赛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新余新材料科技研究院理事长;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余赛维铸晶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新余赛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余海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新余赛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该公司总经理;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该公司总经理;新余赛维微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该公司总经理;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该公司总经理;新余禾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该公司总经理;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该公司总经理;上海时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曾先后担任江西新维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英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禾禾能源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海源华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西赛维宇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润禾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

  甘胜泉先生通过江西赛维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670.325万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副董事长许华英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忠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12月生,经济学学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闽侯分公司负责人及闽清分公司负责人、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董事;曾先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云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罗技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固瑞克流体设备(苏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索朗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星尚光伏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锐奇股份有限公司及兰州能投集团等公司财务顾问、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

  张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杨大谊先生

  中国台湾,1971年6月生,大学本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新日光能源科技(南昌)有限公司监事。曾先后担任太极能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台湾),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电池事业部总经理,江西钛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苏州钛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大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4、程健女士

  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9月生,法律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任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法务经理、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姚建(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海源华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程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5、鄢继光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5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福建海源微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曾任福州新隆机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监。

  鄢继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李玲女士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任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李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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