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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3-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7月15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涉及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2021-021)。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通知,山钢集团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惠”)、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财欣”)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签署了《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山东省国资委、山东国惠、山东财欣向中国宝武转让所持山钢集团合计4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控股股东仍为山钢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国资委。

  本次股权转让前,山东省国资委持有山钢集团70%股权,山东国惠持有山钢集团20%股权,山东财欣持有山钢集团1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山东省国资委持有山钢集团35.7%股权,中国宝武持有山钢集团49%股权,山东国惠持有山钢集团10.2%股权,山东财欣持有山钢集团5.1%股权,山东国惠、山东财欣均授权山东省国资委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山东省国资委合计持有山钢集团51%表决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3-04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尉可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经理层契约化考核相关要求,经理层人员任职年龄不满一个考核年度的应当退出,尉可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尉可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尉可超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仍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尉可超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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