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3-116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无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4亿元,为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07亿元,为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东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为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晶科”)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8.13亿元,为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83亿元(以上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合计为人民币29.10亿元,具体如下:
1、滁州晶科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安徽晶科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肥东晶科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四川晶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敞口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5、四川晶科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6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上饶晶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上饶晶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单一资产池一般风险额度人民币12亿元(敞口6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敞口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33亿元,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基础上,增加332.61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上述增加后的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授权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黎明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2019年11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滁州晶科75.5%股权,来安县经开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滁州晶科24.5%的股权,滁州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滁州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滁州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叉口东北角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安徽晶科55%股权,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晶科45%股权,安徽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安徽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安徽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石池路交叉口西南角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肥东晶科55%股权,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晶科肥东45%股权,肥东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肥东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肥东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8日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注册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十字街10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晶科65.47%股权,乐山市五通桥区桥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四川晶科34.53%股权,四川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川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川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7日
营业期限:2020年4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上饶晶科63.22%的股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饶晶科36.78%的股权,上饶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饶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上饶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滁州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二)关于为安徽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三)关于为肥东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关于为四川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四川晶科担保的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止。
3、担保范围:公司为四川晶科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债权人实现主合同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
(五)关于为上饶晶科在工商银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六)关于为上饶晶科在中信银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担保均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8.75亿元,上述额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90.61%、48.1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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