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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细则、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新增<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细则,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制度、细则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细则,并制定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具体情况如下:

  

  二、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注1:第十四条经营范围为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于2023年7月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调整,主要区分了许可项目及一般项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未变更经营范围。

  注2: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修订版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章程自修订版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修订版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

  2、修订版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及修订版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应的修订前制度及细则将在前述修订版制度及细则生效后自动废止。

  四、 公告附件

  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5、《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0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亦争先生不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赵燕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曹富国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481,678,242股的比例为0.29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71元/股,最低价为63.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877,239.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36,319股,占公司总股本481,678,242股的比例为0.09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7.27元/股,最低价为63.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54,989.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481,678,242股的比例为0.29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71元/股,最低价为63.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877,239.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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