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4人,董事马长水先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而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璐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嵇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林萌先生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嵇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的规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张建云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林萌先生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张建云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的规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钟新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林萌先生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钟新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的规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张文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林萌先生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张文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的规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郁智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林萌先生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郁智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的规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周璐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林萌先生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周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的规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林萌先生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薛文君女士、石军先生、丁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薛文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石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丁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的规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林萌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请参见本公告附件:林萌先生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14:30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林萌先生关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意见
本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一、 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嵇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张建云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钟新娣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张文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郁智凯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周璐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意见:反对,理由如下:
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因会议通知材料中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包括本人及本人想推选的人选,已经向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发送了《关于提名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以及《关于提请召开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函》,在上述两份函中向公司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推荐了包含本人在内的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针对该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因该两名候选人尚未进行资格审查等程序,即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选尚不能完全确定,故同时申请了推迟召开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3年12月29日10时,董事会《回函》告知,将派员与本人联系沟通细化本人提出的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征得被提名人对提名人同意的意见后,按本人的提议发出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通知,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临时会议(见《回函》第1项内容)。但却在同时,径行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不包括本人提出的两名候选人在内的其他几名候选人进行了提名表决。
本人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会议表决事项明显与董事会对本人做出的《回函》中第1项的内容相矛盾,违反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未经资格审查及董事会审议,直接将本人提出的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排除在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之外,剥夺了本人提出的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正式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权利。
二、议案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意见:反对,理由如下:
董事会议案未按照股东份额分配董事候选人名单,需要在合理确定新的董事候选人议案后再行召开股东会
董事:林萌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朱谷佳女士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而未出席本次会议。鉴于朱谷佳女士不能履行其职权,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经实际出席监事一致推举,由职工代表监事刘芷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李一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李一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届时由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马彬彬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马彬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届时由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6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嵇敏先生、张建云女士、钟新娣女士、张文渊先生、郁智凯先生、周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薛文君女士、石军先生、丁劲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候选人中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亦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经查,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具体情形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7月19日作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82号),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因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公开谴责。截至目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并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违规情形已消除,且未发现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选举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为公司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嵇敏先生具备良好的领导、决策能力,熟悉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其能有效地应对市场变化,推动企业的发展;张文渊先生管理经验丰富,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有助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张建云女士、钟新娣女士、郁智凯先生、周璐女士、薛文君女士、石军先生、丁劲松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九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候选人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薛文君女士、石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薛文君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劲松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
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嵇敏先生
嵇敏,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毕业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悉尼科技大学金融硕士在读。曾任昕高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拓忻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嵇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云女士为母子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嵇敏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其中,嵇敏先生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具体情形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7月19日作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82号),嵇敏先生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因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公开谴责。截至目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并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违规情形已消除,且未发现嵇敏先生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选举嵇敏先生为公司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嵇敏先生具备良好的领导、决策能力,熟悉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其能有效地应对市场变化,推动企业的发展。
2、张建云女士
张建云,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海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钱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济霖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沪颍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宁安市林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长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羿铠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云壑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张建云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控制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另一股东钟新娣持有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50%股权,为张建云女士在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决策的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并控制本公司75,668,508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建云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钟新娣女士
钟新娣,女,195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中级职称,现任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钟新娣女士通过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在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决策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云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副总经理张文渊先生为母子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钟新娣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张文渊先生
张文渊,男,1982年出生,中国(香港)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宁波保税区港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恒天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文渊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其中,张文渊先生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具体情形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7月19日作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82号),张文渊先生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因对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公开谴责。截至目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并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违规情形已消除,且未发现张文渊先生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选举张文渊先生为公司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张文渊先生管理经验丰富,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有助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
5、郁智凯先生
郁智凯,男,1997年出生,中国(香港)国籍,毕业于斯坦福大学。现任北京擘盒科技有限公司-薄盒虚拟资产钱包联合创始人。在数字科技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2022年凭借对中国首批NFT数字艺术平台Mints投资成为福布斯亚洲30岁以下创业精英。
郁智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郁智凯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6、周璐女士
周璐,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新西兰梅西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坤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坤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周璐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400,0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璐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薛文君女士
薛文君,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会计学),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富邦华一银行第一副总裁、总稽核、董事会秘书、北京柯莱特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犁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好晟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渔点牧和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华兴益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文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薛文君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石军先生
石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硕士,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特许金融分析师,律师。历任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及中心负责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凯利维盛壹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石军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丁劲松先生
丁劲松,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西南国际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海口海泰物资协作联营公司副经理、上海海泰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海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海泰钢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海泰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海泰州文化会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西北海海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厚昕房地产咨询策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丁劲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劲松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1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赵立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赵立瑶女士将与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立瑶,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员、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助理、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董事。
赵立瑶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立瑶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月16日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6日(周二)下午14:30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0日(周三)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以上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提案中,提案7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3人,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其他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对各位董事、监事候选人逐项投票选举。
备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⑵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2024年1月15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2(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5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233号深圳湾1号T1座21楼宇顺电子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2。
4、会议联系方式
⑴会议联系人:周璐、刘芷然
⑵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⑷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⑸联系邮箱:ysdz@szsuccess.com.cn
5、注意事项:
⑴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办理参会手续。
⑶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89”,投票简称为“宇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⑴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⑵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委托人)现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提案7.00),公司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自主分配给多位候选人;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等于或者小于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则投票有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若未按以上要求填写、涂改或填写其它符号则视为无效。
2、对于每个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3-06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股东上海奉望实业有限公司提名的李一贺先生、马彬彬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监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一贺先生
李一贺,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交通大学理学学士。曾任深圳发展银行信贷经理、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新赫岩投资管理(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一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一贺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马彬彬先生
马彬彬,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山东财经大学法学学士。现任香港弘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海佰仁银港护理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南通乐龄老年护理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南通三里敦护理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南通通州天霞护理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嘉兴市康慈护理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江北康养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昂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助理。
马彬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彬彬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以及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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