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1,173,612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归属股票于2023年5月24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由93,817,333股增加至94,990,945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最终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主要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明细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6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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