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10人,出席董事10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方案及清单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决策事项及权限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企业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2023-050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9日

  至2024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2 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股东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信函登记以截至2024年1月18日下午5:00 前收到股东信函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618000

  电    话:0838-6159209

  传    真:0838-6159215

  地    址: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49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3-051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二重)共持有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663,809,4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0%, 本次解除质押公司股票160,000,000股,解除质押后,中国二重质押公司股票53,340,000股。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二重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获悉中国二重将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的160,000,000股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二重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