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八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聘任何永平先生为公司首席科学家、罗永成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永平先生、罗永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何永平,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盐湖启迪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盐湖科创分公司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央研究院院长;2023年7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央研究院院长、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层正职,享受高级管理人员待遇)。
罗永成,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化工事业部经理,四川盐湖汇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盐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海南盐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层正职)。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八届二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罗永成先生为公司营销总监,何永平先生为公司首席科学家。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及兑现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结合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并综合考虑了个人履职情况,报酬标准和考核结果符合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副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
吴立新 王建玲 洪 乐 何 萍 卫 俊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3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亲自参会董事12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姜弘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下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贠红卫先生推荐,建议会议选举冯鹏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以上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冯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及兑现薪酬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薪酬差异化分配要求,分别依据个人2022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任务完成情况,由考核评价组综合考虑省国资委对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加减分项,对个人业绩和一岗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分,并进行最终分值的核算和薪酬兑现标准的确定。
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公司将严格按照2022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兑现薪酬。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何永平,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盐湖启迪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盐湖科创分公司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央研究院院长;2023年7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央研究院院长、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层正职,享受高级管理人员待遇)。
何永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永成,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化工事业部经理,四川盐湖汇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盐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海南盐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层正职)。
罗永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到期
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盐湖股份”)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授权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近日,投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到期赎回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8日,投资公司已收到国投泰康信托黄雀?沐远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20,471.29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投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投资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1.购买证券投资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2023年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收到外贸信托-鑫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共计10,157.81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备查文件
1.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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