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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强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青岛强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青岛强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38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强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60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572072720B

  住所:青岛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村北、朱诸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董萍

  注册资本:1055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电力铁塔标准件、紧固件、高强度紧固件、电力线路配件制造、销售,批发、零售:五金交电、标准件、电线电缆、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金属工具。

  青岛强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青岛强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强固(债务人)向兴业银行(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债务提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2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108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38%,以上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3-084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87.77倍、滚动市盈率为122.82倍,金属制品业行业静态市盈率为25.60倍、滚动市盈率为25.52倍,公司静态市盈率及滚动市盈率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敬远先生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27日、12月28日、12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金属制品业。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87.77倍、滚动市盈率为122.82倍,金属制品业行业静态市盈率为25.60倍、滚动市盈率为25.52倍,公司静态市盈率及滚动市盈率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

  (二)关于对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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