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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退市风险公司信披规则 给市场一个明确预期

  ■ 朱宝琛

  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要良性运行就必须提升新陈代谢机能。为增强退市风险提示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早明确投资者预期,沪深交易所日前分别对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进行优化。

  资本市场的“晴雨表”功能主要通过上市公司来体现,上市公司质量正是支撑资本市场发展的支柱和基石。在这过程中,把好“进口关”,畅通“出口关”,是让市场实现高效优胜劣汰的关键举措。

  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持续推进和退市新规的严格执行,2023年,我国资本市场退市企业数量再创新高。统计显示,2023年共有46家公司退市,其中44家为强制退市。而2022年和2021年分别是42家和17家。多元化、市场化出清渠道进一步畅通,资本市场优胜劣汰“能上能下”“有进有退”的改革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此次沪深交易所对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进行优化,是推动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良好市场生态的又一举措,有助于聚焦多种强制退市情形,进一步提升退市风险揭示效果,增强市场可预期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方面,督促退市风险公司有效揭示退市风险,避免误导投资者的投资预期。

  相对而言,退市风险公司的风险较大。从已经退市的“面值退”公司情况看,不少公司在触及面值退市前,都面临着基本面持续恶化的情形。这类公司交易风险大,投资者理应审慎投资。然而,还是有投资者存在不理性的投资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投资者对这类公司抱有“乌鸡变凤凰”的幻想,也有个别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甚至通过一些资本运作,以虚假的“自救”行为误导投资者。

  对此,沪深交易所做出了具体要求。比如,规范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行为,针对增持、回购等对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严格要求,明确应当满足相应披露条件,防止扰乱投资者预期。

  另一方面,压严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各方勤勉尽责、归位尽责,推动实现退市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结合优化后的规则来看,其要求退市风险公司董监高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更加审慎地发布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相关的信息。

  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中介机构亦要归位尽责。比如,会计师事务所要关注可能触发股票退市条件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包括收入审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资产减值风险和大额减值转回、与退市条件相关的重点风险领域等,并审慎发表意见。此次优化后的规则,对此提出了相关的要求,以压实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

  户枢不蠹,流水不腐。全面注册制下,督促退市风险公司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强化退市风险源头管控,给市场、给投资者一个明确预期,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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